协会文件
关于表彰成都市2016年优秀工程造价学术论文的通知
根据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企业、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优秀工程造价成果暨2016年度优秀联络员评选活动的通知》(成造价协[2016]11号)的要求,对各会员单位报送的资料,我会组织有关专家经过认真评审,现评出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为“成都市2015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企业”;评出文静等70位同志为“成都市2015年度优秀建设工程造价
为表彰在工程造价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企业、造价人员、取得的优秀成果,以及表现突出的联络员,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秀造价企业、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优秀工程造价成果暨2016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活动。
随着建设工程技术的发展,以及融资、建设、管理模式的创新,特别是“PPP”模式的引入、工程总承包的推进、BIM技术的应用等,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结算和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工程指标数据的需求和应用迫在眉睫。经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在协会建立建设工程指标数据库。
2015年10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省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协会工作需要,经协会第六届第十次会长会研究,决定对自律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适当调整,并成立“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文件规定,放开住建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价格半年多来,出现了不少问题,都难以把握正常,合理报价的尺度.甚至出现超低报价和零报价,形成混乱竞争.行业内担心市场秩序混乱,委托人担心咨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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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民政局民间组织收取会费的规定和《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制定的收取会费标准,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秘书处定于4月—6月收取2016年度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按规定将本年度会费缴至我会。
为推动我市工程造价学术工作,营造学术研讨和交流的良好氛围,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科学发展,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工程造价学术论文征集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